资讯情报 / 政策法规 / 正文
出口小夜灯设计应避免玩具造型
2018-05-14
来源:德科创艺
浏览:1627次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智能小型电器产品进入普通老百姓的家庭。照明装置及灯具产品属于宁波地区重点出口产品,2017年出口额达到268.36亿元人民币,涉及企业上百家,其中不少企业均生产小夜灯类产品。小夜灯作为一种照明类产品,具有使用方便、灯光柔和等特点,在茫茫黑暗中,起到指引照明的作用,深受消费者喜爱,特别适应婴童居室。小夜灯造型千变万化,材质包括陶瓷,木艺,铁艺,亚克力,金属等。国内许多生产厂商为提高产品销量,使其产品能够广受儿童群体喜爱,便极力在小夜灯的外观造型上下功夫,设计出各种各样的玩具造型,以追求小夜灯的装饰效果。


然而外形美观,使用方便的小夜灯,如果设计和使用不当,将会带来较大的危害。近期,克罗地亚通过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一款中国产的款式为“WL-840”的小夜灯发出消费者警告。此小夜灯产品为玩具卡通造型。通报原因为小夜灯的外形可能会吸引儿童,电绝缘不足;儿童玩耍夜灯时有造成电击的危险,电绝缘不足可能造成带电部件被触摸到而遭电击或导致火灾。该产品不符合《欧盟低压电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EN60598的要求。这不仅仅是一次通报个例,2017年全年,波兰、西班牙、克罗地亚等国家就对中国产的小夜灯由于可能会被儿童误认为是玩具,儿童将其从插座取下时可能会触电,共发起3起召回通报。那么,小夜灯产品为何频繁遭遇国外通报,质量情况又究竟如何呢?


从国外通报召回的情况来看,小夜灯产品的主要不合格原因有以下几条:一是小夜灯外观被设计成玩具造型。儿童可能会将具有卡通造型的小夜灯当作玩具来玩耍,由于产品的某些部件存在高电压,就可能会被儿童触碰而造成触电危险。此类商品的最大误区,欧美等发达国家和我国强制性标准均有法规明确规定小夜灯不能被设计成可能会被儿童误以为玩具的造型:如欧盟EN60598标准,我国强制性标准GB7000.212-2008等。二是小夜灯材料达不到耐燃的要求,过热可能会引起燃烧。三是部分小夜灯电池达不到要求,使用时间长时会造成火灾危险。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就因为电池原因召回我国产小夜灯143000余个。


因此,有关专家提醒: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口前首先应了解输入国使用的标准,特别是欧盟标准明确规定不能使用玩具造型和装饰,因此出口厂商应引起足够重视,生产出符合标准的产品,避免被欧盟或其他国家通报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和信誉损失。其次应严格控制小夜灯原材料的选用,避免使用劣质原材料导致产品长时间使用时出现过热、易燃的情况。最后消费者在选用小夜灯时首先选购造型简单,不易造成儿童误以为玩具的产品。同时尽量选择LED作为光源的小夜灯,表面材料要具备阻燃特性,这样的产品安全程度较高。最后要注意的是要选用一定品牌知名度和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下一篇: 加拿大批准消费品含铅法规SOR/2018-83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