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文摘
据我驻哥伦比亚使馆经商参处告,哥方近日提交的反倾销调查报告称,原产于中国的陶制餐具(税号为69.12.00.00.00)进口存在倾销并对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应征收反倾销税以纠正对其国内产业的损害;原产于中国的瓷制餐具(税号为69.11.10.00.00)进口存在倾销行为,但未对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因此不存在征收反倾销税的依据。
中方涉案企业对此调查结论如有异议,请务必于11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哥方提出。
哥方对我陶瓷餐具(海关税号为69.11.10.00.00和69.12.00.00.00)采取反倾销调查是根据其贸易、工业和旅游部2003年2月9日第0039号、0040号决定做出的。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