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对我瓷砖反倾销案作出初裁
网络文摘
来源:网络文摘
  备受关注的韩国对中国瓷砖反倾销案已于2005年12月3日作出初裁,并公布了9家可享受单独税率的中国企业名单,除一家位于河北唐山外,其余8家均为广东佛山的陶瓷企业。此外提起应诉企业将加征27.92%的平均税率,而韩方同时表示,不寄送问卷的抽查企业及未提起应诉的企业初步裁定加征37.4%的惩罚性关税。
  8家企业及税率分别是金百陶:27.92%,顺陶:12.9%,新中源:13.16%,新中卫:12.11%,合美:12.11%,双喜:23.33%,南海宏陶:9.49%,鹰牌:8.81%。此外,因金百陶的单独税率高出其他企业几乎一倍,金百陶认为韩对关税率初裁计算出现错误,已向韩方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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